中央人民政府頒布新婚姻法后不久。在一個土改后的農(nóng)村東棗莊里,有一對青年男女,男的叫王春貴,女的叫李秀蘭。他們都是生產(chǎn)互助組的勞動模范,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員,兩人正處在熱戀中。村里一些有舊腦筋的人,對王貴春和李秀蘭的自由戀愛看不慣,認為這樣的新鮮事“傷風敗俗”。李秀蘭的老爹李老川也是一個舊腦筋的人,他反對女兒自由戀愛,硬要自作主張將女兒許配給西棗莊趙老蠻的侄子趙大奎。李老川和趙老蠻兩人又親自到村政府,代替李秀蘭和趙大奎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(xù)。李秀蘭堅決反對父親的包辦婚姻,她找到村婦女主任想辦法。婦女主任找到秀蘭娘,把自己親眼看到過的一個包辦婚姻的慘事告訴了秀蘭娘。原來,在好幾年前,在她娘家村里的一個寡婦,輕信媒人的話,將女兒虹采嫁給了一個小女婿。虹采過門后,受盡了婆家的氣,最終跳井自殺。秀蘭娘明白了包辦婚姻的害處,不再反對女兒的自由戀愛。她叫李秀蘭和王貴春馬上到村政府去辦手續(xù)。秀蘭和貴春在村政府碰到李老川和媒人。村政府的村長并不理解新婚姻法,反而給李老川寫了介紹信,讓他到區(qū)政府去領結婚證書。李老川剛走,婦女主任和秀蘭娘就趕到了。婦女主任批評了村長的錯誤做法,村長也明白了自己的錯誤,立即領著李秀蘭和王貴春到區(qū)政府去登記。李老川和媒人來到區(qū)上,區(qū)長沒看到女方本人,就不給予登記。村長趕來向區(qū)長承認了自己的錯誤,區(qū)長又向李老川做了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。秀蘭和貴春的自由婚姻被區(qū)上批準。頑固的李老川在萬般無奈中,雖然同意取消了李秀蘭和趙大奎的包辦婚姻,但卻仍然反對秀蘭和貴春的自由婚姻,他還在家里聲明與女兒脫離了父女關系。李秀蘭和王貴春結婚的那一天,村上的老鄉(xiāng)都來參加了這個新式婚禮,只有李老川一個人在家生悶氣。結婚后,小兩口的日子越過越好,積極生產(chǎn)獲得了豐收。村里有舊腦筋的人也有了轉變,開始認識到了新婚姻法的好處。在割麥子的時候,恰逢天要下大雨,秀蘭和貴春跑來幫助缺少人手的李老川搶收麥子。這時李老川才認識了自由戀愛結婚的好處,心服口服地承認了秀蘭和貴春的婚姻,與秀蘭恢復了父女關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