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別名格蕾絲》的主角格蕾絲·馬克斯是一位貧窮、年輕的愛爾蘭移民,在上加拿大地區(qū)當(dāng)家庭女傭。1843 年,她和馬廄工人詹姆斯·麥克德莫特被控殘忍謀殺雇主托馬斯·金尼爾和管家南希·蒙哥馬利。詹姆斯被判處絞刑,而格蕾絲則被判處終身監(jiān)禁。在這樁聳人聽聞的雙重謀殺案中,格蕾絲扮演的角色使她成為 19 世紀(jì) 40 年代加拿大最令人費解、最惡名昭著的女性,她在獄中服刑 30 年,最終無罪釋放。人們對她的定罪 爭議紛紛,格蕾絲究竟是謀殺的參與者還是對此不知情,引發(fā)了激烈的爭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