類型:倫理 港臺三級 地區(qū):中國臺灣 年份:1999
可潔自接任高院檢察官之后,即以女性代言人自稱,舉凡所有的女性案件,在她的手中,大都能得到法律上公正的處理。安琪自外與男友吵架歸家,在回家途中,碰到一個精神失常的流浪漢,流浪漢借機向她搭訕,令她大皺眉頭,憤而直駛地下道,不料竟遭人攻擊,并以蟲蟻爬行其身、嗅吻其高跟鞋后,再予以強奸。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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